【獨家】3原因 檢警懷疑美籍男預謀自殘 16 Jun 02:00 PM 美國籍男子李瑪翰因持有大麻遭判刑4年,他聆判後持預藏利剪割頸身亡,檢警事後調查,他以雜誌夾包裹剪刀的方式騙過安檢門進入法院,加上剪刀已被磨利,還找志工陪同進地院,目前懷疑李瑪翰早有自殘預謀。彰化地院庭長王義閔說,李瑪翰的案子是
美國籍男子李瑪翰因持有大麻遭判刑4年,他聆判後持預藏利剪割頸身亡,檢警事後調查,他以雜誌夾包裹剪刀的方式騙過安檢門進入法院,加上剪刀已被磨利,還找志工陪同進地院,目前懷疑李瑪翰早有自殘預謀。彰化地院庭長王義閔說,李瑪翰的案子是上午10點在第12法庭宣判,不過李瑪翰在9點40時該庭第一個案子開庭前就已進入,當時法庭已開放,但還沒有任何人,他先以旁聽者角色持續待著,直到10點聽完自己的案子宣判後,李瑪翰透過通譯得知判刑4年,竟一邊嚼著口香糖,一邊還笑了一下,用英文說「4年?」隨即用英文大喊「我不想活了」,從褲子兩側口袋,各拿出一支刀柄,趨前靠著證人席欄杆,迅速往自己的脖子自殘。王義閔說,調閱監視器,李瑪翰通過安檢門時,把一本英文雜誌捲在左手腋下,當時並未帶包包,事後檢查該本雜誌內頁有破損,目前初步研判他把刀子藏在這本雜誌,躲避金屬探測門。員林分局偵查隊副隊長楊昭賢說,這把刀子有磨過,研判有可能是預謀。王義閔補充,李瑪翰的案子是本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,但因他配合度良好,判4年也算輕判,若服刑表現良好,甚至2年就可出獄,但李瑪翰當庭表示不要再上訴,也不請律師,隨即自殘,由於事前完全無任何徵兆,他大喊請法警制止時已來不及。王義閔也指出一個疑點,過去李瑪翰曾因本案到彰化地院出庭過,對地形和流程並非不熟悉,但今天早上他刻意找了一位志工引導通過金屬探測門前往法庭,感覺有預謀的可能。(俞泊霖/彰化報導)
李瑪翰刎頸用的利剪。俞泊霖攝
李瑪翰在租屋處培植「大麻花園」。俞泊霖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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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姓男子2012年到整形醫師陳建華在台北市開設的整形診所,接受隆鼻、墊下巴手術,診所諮詢師事前告訴吳男,隆鼻填充物是用「GORE-TEX」材質,墊下巴則是用「卡麥拉」材質,但手術後吳男發現鼻內填充物晃動、位移,鼻頭還有點歪歪的,向診所人員詢問後,得知當時用的填充物根本不是「GORE-TEX」、「卡麥拉」,而是較便宜的「矽膠」,怒告醫師求償,高等法院今判決醫師須賠償吳男手術費及精神慰撫金共23萬元定讞。法院審理時,醫師陳建華辯稱當時並未承諾使用「GORE-TEX」、「卡麥拉」為填充物,且手術沒有疏失,不應賠償。但吳男提出電話錄音,證明診所諮詢師在糾紛發生後曾對他說:「卡麥拉,我跟你講的是卡麥拉……你的鼻子是Gore-Tex,我跟你打包票。」等語,而振興醫院鑑定指出,吳男的鼻頭稍微往右側偏移,觸診時可以感覺到隆鼻植入物可輕微左右移動。法官依據相關事證,認為矽膠材質填充物比「GORE-TEX」、「卡麥拉」材質容易形成莢膜、莢膜攣縮,導致外觀變形,造成吳男身體權、健康權受侵害,因此認定醫師須賠償手術費13萬元、精神慰撫金10萬元,但因吳男當時有4萬5千元手術費沒給付,因此實際上醫師須賠償吳男18萬5千元。全案確定。(丁牧群╱台北報導)【更多新聞,請看《蘋果陪審團》粉絲團】
陳建華整形診所外觀。翻攝畫面
(更新:影片)14年前,豐原十三姨KTV槍戰,警員蘇憲丕殉職,蘇的兒子成年後也踏入警界,此案涉案凶手鄭性澤原被處死刑定讞,因台中高分檢檢察官主動提起再審後,於5日3日獲釋並重新審理,昨天警察節深夜,署名「Yong-hao Su」警員在「NAP署長室」留言,請求署找幫忙尋找殺父真相。Yong-hao Su在昨天深夜11:49分在署長臉書留言,訴說鄭性澤案重審的心聲,這也是被害家屬首次對外表示這段時間的心情。他在文末表示:「在今天615的警察節我只有一個堅定的願望,希冀案情的真相能早日水落石出,讓每個在警界服務的同仁都能更加安心與堅強的守護社會的安危......。」(許淑惠/台中報導)【更多新聞,請看《蘋果陪審團》粉絲團】出版時間:09:05更新時間:13:50Yong-hao Su留言全文:親愛的署長您好:我是一名基層的一線三警員,想要替我的父親找尋真相,懇請署長幫幫忙。14年前的那晚是令人痛心的一夜,我的父親蘇憲丕因公殉職,身為他的兒子,我悲切的以父親為榮。如今,我跟隨父親腳步踏入警界服務,尋找當年他從警的初衷及熱情。然而,就在今年5月03日一切都變了調,殺害我父親的死刑犯出獄了。瞬間,哀慟的無助感再次湧上來......請問親愛的署長,這叫我該如何是好?06年的司法判決死刑定讞,現在看來真的是場鬧劇。警務人員因公涉及刑事案件,往往得不到應有的幫助,包括我父親。社會氛圍的改變以及人權意識的高漲,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。但就該犧牲被害人及其家屬嗎?又有誰關心過被害人家屬的心聲?目前檢察官的最新說法,無疑的是逼迫家屬接受,但這真的是真相嗎?這樣的翻案,司法還能夠成為第一線執法警務人員的後盾嗎?!以現今的思維來回顧當年的案情,科技技術及辦案技巧或許存有瑕疵,但仍不可掩蓋殺人兇手就是鄭姓被告的事實。在今天615的警察節我只有一個堅定的願望,希冀案情的真相能早日水落石出,讓每個在警界服務的同仁都能更加安心與堅強的守護社會的安危......謝謝署長。
殉職警蘇憲丕兒子,於警察節深夜留言。翻攝臉書
鄭性澤(右,資料照片)被控14年前殺害警員蘇憲丕(左,翻攝TVBS),遭判死刑定讞,日前獲再審機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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