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下遲緩兒 離婚爭「對方養」 26 Jun 03:13 AM 生下遲緩兒 離婚爭「對方養」 2016-06-26 03:13 聯合報 記者袁志豪/新北報導 連姓男子與李姓妻子生下遲緩女兒,4歲智力仍如嬰兒,李女不堪負荷搬出分居,連也訴請離婚,2人都不想要小孩監護權;法官考量2人意願程度,最後將
連姓男子與李姓妻子生下遲緩女兒,4歲智力仍如嬰兒,李女不堪負荷搬出分居,連也訴請離婚,2人都不想要小孩監護權;法官考量2人意願程度,最後將親權判給父親,母親每月須支付7500元扶養費。
連姓男子與李姓妻子2011年結婚,生下一女,原本幸福和樂,但後來發現女兒是遲緩兒,4歲智力、體能、語言仍如6個月大嬰兒,全家生活變調。
法官委社工訪查,認定兩人皆曾為女童主要照顧者,但母親始終無意願照顧女兒,父親則是經濟因素考量,仍願意照顧,最後將親權判給父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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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武雄身高168公分、身材偏瘦,有老人癡呆症狀,走失當天身穿米色上衣、灰色長褲和黑色布鞋,戴黑框眼鏡和印有三商美邦人壽字樣的包包。監視器錄下他最後身影,在緊鄰高速公路邊的停車場,家人希望如有見過他身影者,能與龜山警分局大華派出所或家屬聯絡,電話(03)3975557。
新竹縣政府社會處表示,民間團體或個人捐助,可匯款到「新竹縣社會救濟會報籌募基金專戶」,會有專人管理及依指定用途,發放給受贈者。
捐款給社會救濟會報,可指定捐助身心障礙、急難救助家庭、弱勢家庭、弱勢家庭春節慰問等,另外,如八仙樂園塵爆、地震、水災,也可以指定用途。
社會處在收到捐助款後,會發收據給捐款人。個案救助,如失去父母、特殊境遇者,也會將收到金額提交信託,做專戶管理,按月提供生活費用,如果捐款太多,也會建議捐助者,將愛心和資源做其他運用。
捐助款如果沒指定,社會處也會轉給低收入戶、急難救助、身心障礙及災害救助等,除了捐款,也可捐民生物資,新竹縣已成立物資銀行,將各界捐贈的物資轉贈低收、弱勢家庭、街友,或做急難救助。
縣府表揚獎項上也重視個資保護,例如,學生家境不好,努力不懈足為楷模,但在個資保護及考量個人背景下,也以「小明」、「小華」等代稱,不列真實姓名;一般捐贈,捐贈人想先取得受贈名單,公部門無法提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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