該不該開槍救同仁? 嘉警拍微電影說「抉擇」 29 Jun 04:13 PM 該不該開槍救同仁? 嘉警拍微電影說「抉擇」 2016-06-29 16:13 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嘉義縣警察局自製微電影,引2014年發生的葉驥案,表達基層員警在用槍時機的困難「抉擇」。 圖擷自嘉義縣警察局臉書 分
員警用槍時機如何才是合理?用槍時機得宜,可化解致命危機,用槍時機不當,造成歹徒或民眾傷亡,反遭社會輿論譴責。嘉義縣警察局自製微電影,引2014年發生的葉驥案,表達基層員警在用槍時機的困難「抉擇」。
影片中以倒敘方式呈現,一名警員提著炸雞桶至醫院探視受傷的同事員警「阿翔」,感謝阿翔的救命之恩,也再次向阿翔探詢「後不後悔開槍救人」。片中兩人開著巡邏車巡察,感嘆「桃園葉學長」開槍射擊駕車逃逸的歹徒,反被控業務過失致死判刑,阿翔表示,如果自己是當事人,一定不會開槍的,因為「現在壞人的命,比警察還值錢」,自己還有一家子要養,另一員警認為法官應採納專業意見做為宣判依據才對,阿翔回應「別想了吧,這種環境下,能不開槍就別開槍了」。
場景轉換,員警在巡守點攔下一輛違規紅燈右轉車輛,盤查時發現車上男子疑似持有毒品,準備進一步搜查時,疑犯企圖逃逸襲警,並倒車想輾斃其中一名員警,此時受傷的警員阿翔,持槍嚇阻無效,朝駕車疑犯腿部開槍,救了險遭車輾的同事並逮獲疑犯,但阿翔卻也面臨被告的命運。
受傷在醫院療養的阿翔,面對被自己拯救的同事詢問「後不後開槍」,事發前抱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態的阿翔,此時堅定的回答「如果再重來一次,還是會選擇開槍」來保護同仁。
嘉義縣警察局自製微電影「抉擇」參加警察街頭執法教育訓練競賽片,設計理念為「重建員警執法臨場應變情境,凸顯比例原則之迷思與司法支持之不足」,說明員警在面對生命危險時,選擇是否開槍的抉擇,造成歹徒傷亡時,還得面對社會輿論的批評與司法的檢視。影片已獲10萬次的點擊觀賞,2千多人按讚,許多網友留言表達對警察的支持。
片中引用的「桃園葉學長」案件,為103年2月16日,桃園市警局楊梅分局警員葉驥,攔檢竊盜通緝犯羅文昌,羅企圖開車逃逸,葉驥鳴槍示警,羅不予理會繼續倒車,葉驥朝羅文昌的腿部連開3槍,羅文昌受傷後仍繼續開車,最後車子失控衝入稻田,羅也因失血過多送醫後不治,員警葉驥被依業務過失致死判刑6月,可易科罰金18萬元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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