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有片】美籍男攜麻判四年 聆判後法院內刎頸身亡 16 Jun 11:58 AM 彰化地方法院第十二法庭傳出血案。今天上午10點多,法官進行案件宣判,一名美籍人士林馬漢(譯音)因持大麻遭判4年,他聆判一時無法接受,將拿出隨身攜帶的剪刀拆成兩半,刎頸自殘,當場噴血,送醫不治。當時在場民眾表示,聽見法官
彰化地方法院第十二法庭傳出血案。今天上午10點多,法官進行案件宣判,一名美籍人士林馬漢(譯音)因持大麻遭判4年,他聆判一時無法接受,將拿出隨身攜帶的剪刀拆成兩半,刎頸自殘,當場噴血,送醫不治。當時在場民眾表示,聽見法官大喊:「快叫救護車。」因入法庭需經過安檢,美男為何可攜帶剪刀進入法庭,相關人原有無疏失,法院已進行調查。(俞泊霖/彰化報導)
地面噴濺大片血跡。俞泊霖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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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名甘玉惠的「鍋具女王」菲姐不滿過去30年來擔任舊愛丁洋機的「冠彣」公司股東,卻未拿到合理分紅,去年5月控告丁洋機涉嫌業務侵占、背信等罪,丁洋機則反提民事訴訟,指控菲姐「從未投資一毛錢,股東身份只是掛名,並非真的股東」,要求菲姐吐還「冠彣」股權。但台北地院指丁洋機無法證明公司是他獨資成立,認定菲姐確實是股東,今判她勝訴免吐還股權。菲姐與丁洋機自1978年開始交往,雖未登記結婚,但形同實質夫妻,2人為了公司分紅與股權鬧翻後,35年的感情化為烏有,去年5月,菲姐曾到台北地檢署控告丁洋機業務侵占、背信及偽造文書等罪,她當時還告訴記者:「跟丁相處35年,卻換來這種下場,很不值。」丁洋機也不甘示弱,反提民事訴訟指控他菲姐根本沒有冠彣公司的股權,要求菲姐吐出40萬股股分,他曾說:「菲姐從未投資一毛錢,股東身分只是掛名,並非真的股東。」菲姐反駁,公司代理的鍋具銷售成績完全仰賴她的品牌形象,怎麼可能是借名登記的股東,她與丁是實質夫妻,基於信任,從未要求召開股東會議,提出財報或定期分紅,甚至於2011年就交回公司第一次的紅利,證明她是實際股東之一。法官認為,公司員工、秘書及記帳士等證人證詞,無法證明冠彣是丁洋機1人出資,更無法證明菲姐是借名登記股東,且2人原為情侶,贈與股權不無可能,丁也無其他證據證明公司是他獨資,因此判菲姐勝訴,不必吐還40萬股股份。可上訴。(張欽/台北報導)【更多新聞,請看《蘋果陪審團》粉絲團】出版時間 10:58更新時間 11:45
菲姐舊愛丁洋機。資料照片
酒醉鬧事!基隆市1名賴姓男子(44歲),今年4月20日早上,在家飲用半瓶啤酒後,神志不清,竟從家中廚房拿了1刀菜刀,走在麥金路大馬路上揮刀亂晃,被上班的民眾撞見,嚇得報警處理。警方到場先喝斥賴男說:「把刀放下!」賴男飆罵3字經後,竟拿菜刀往警方頭部砍,所幸警員反應敏捷,使出伸縮警棍擋開菜刀,逃死劫,在旁警員趕緊將賴壓制在地,帶回警局偵訊。壓制過程中,其中1名警員制服遭賴男揮刀劃破,雙方爆發激烈拉扯,導致警員左臉頰、左肩挫傷等,訊後警方依殺人未遂、妨害公務等罪嫌移送賴男。檢方調查調閱監視器,認為賴男行兇時,口中喃喃自語,是怪力亂神的妄語,認為賴男當時神智不清,並非刻意殺人之故意。日前偵結,僅依妨害公務罪嫌起訴賴男。(突發中心陳偉周/基隆報導)
賴男酒醉持菜刀砍警遭訴。資料畫面
賴男行兇菜刀。資料畫面
賴男遭移送法辦。資料畫面
基隆地檢署外觀。陳偉周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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