將女嬰肋骨打斷還將2歲子摔成植物人 暴躁男起訴 25 Aug 04:10 PM 2016-08-25 16:10 聯合報 記者何烱榮╱即時報導 彰化縣32歲黃姓男子個性暴躁,今年3月18日黃妻抱著出生才1個半月的女嬰到醫院掛急診,縣府社工師介入調查,才知女嬰哭,黃涉嫌晃和毆打,導致女嬰頭部外傷和
彰化縣32歲黃姓男子個性暴躁,今年3月18日黃妻抱著出生才1個半月的女嬰到醫院掛急診,縣府社工師介入調查,才知女嬰哭,黃涉嫌晃和毆打,導致女嬰頭部外傷和肋骨骨折;社工師發現女嬰身上還有多處舊傷,緊急安置後,警方也對2年前黃的2歲大男子摔成植物人的舊事重啟調查,追出驚人隱情,原來也是黃涉嫌家暴造成。
前年5月26日,黃和黃妻抱著兩歲大兒子送醫,到院前已沒有生命跡象,經醫搶救後回復生命跡象,因腦部嚴重受創而變成植物人;黃辯稱,他餵食兒子時,一時疏忽,兒子翻落到床下,頭部撞地受傷,也造成肋骨骨折。
對於涉嫌6度傷害女嬰部分,黃也否認施暴,也說是照顧疏忽所致。檢察官傳喚相關證人,確認黃個性暴鐰,有習慣性毆打子女的情形。
不過,檢方根據黃接受測謊顯示時,沒有不實反應,偵查後認為不構成重傷害罪,今天依7次「傷害至重傷罪」提起公訴,並建議法官再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二分之一的刑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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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岡山警分局橋頭分駐所副所長蘇崇正,今天中午在派出所內舉槍自盡送醫搶救無效。蘇警分局同事說,蘇近三、四個月來體重暴受7、8公斤,原本他個性開朗,最近卻變得鬱鬱寡歡,常說很累,有員警懷疑可能生病。橋頭分駐所柯姓警員說,蘇身體健康狀況亮紅燈;岡山警分局副分局長余瑞堂說,蘇員工作正常,沒有經濟壓力,生活也很正常。
40歲蘇姓派出所副所長,警察專科學校第13期,約1年4個月前從岡山警分局甲圍派出所調至橋頭分駐所,已婚,育有三女,長女讀國小一年級,另二名讀幼稚園。
余瑞堂說,蘇員剛休假三天後,今天上午蘇員參加常訓打靶後,回到分駐所自己辦公室擦槍後,舉槍朝自己太陽穴開一槍,送往義大醫院急救。今天中午12點28分,蘇曾傳Line給家中群組,內容為「拜託大家好好照顧我的妻小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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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政署說,警察工作性質特殊,必須長時間輪服勤務,致罹患疾病及發生意外明顯較一般公務人員高,不過現行警察制度僅侷限「執行勤務中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,致全殘廢(全失能)、半殘廢(半失能)或殉職者」。
該基金會經內政部同意設立,18日開會核定針對因公受傷的新北市警員發給緊急慰問金,分別給陳昭宏50萬元、張家逢20萬元,新北市巡佐顏燄祥、台南市警員傅國禎及雲林縣警員劉耀仁等3人,因執行職務中突發疾病致全失能,現於醫療療養中心或護理之家就養,從本月至年底每月發給2萬5000元就養補助。
6年前警員傅國禎執行勤務中腦溢血,由年近80歲老母親照護,家中又是台南大地震的受災戶,今天上午警政署長陳國恩前往探視,致送安置就養補助費用。
陳國恩說,警政署會提供最大協助,照護因公傷殘及死亡員警,感謝社會支持警察,「讓所有警察人員勇於任事,沒有後顧之憂!」
警政署指出,為照護因公受傷、失能或死亡員警,已研訂醫療照護、安置就養或死亡濟助等相關補助費申請要點,近期將函請各警察機關,轉知符合資格人員提出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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