感情不順揚言輕生 警鬼門關前救回女子 05 Sep 02:50 PM 2016-09-05 14:50 聯合報 記者李承穎╱即時報導 台北市張姓女子因和男友吵架,日前在長安西路八樓住處揚言輕生,大同分局延平所警員廖宗瑋、范紘全獲報趕抵,果然發現她站在高樓陽台外,準備一躍而下,2員進門卻發現電梯無
台北市張姓女子因和男友吵架,日前在長安西路八樓住處揚言輕生,大同分局延平所警員廖宗瑋、范紘全獲報趕抵,果然發現她站在高樓陽台外,準備一躍而下,2員進門卻發現電梯無法開啟,不暇多想,就爬著樓梯往高樓衝上去。
員警到達現場後發現家中凌亂,她男友竟在旁呼呼大睡,張女已站在陽台外,廖員先站在較遠處向張女喊話:「小姐,有什麼事我們警方一定會幫助你,千萬不要做傻事,如果妳就這麼跳下去,什麼都挽不回了。」
張女哭訴,男友對她不好,自己又長期失眠好幾年了,覺得人生沒有意義。
廖慢慢走向張女,並勸說,如果連跳下去都不怕了,為什麼要害怕改變現狀?「警察就是為了這個關鍵時刻而存在,我們一定會盡全力幫助妳,並保護妳的人身安全。」
張女聽了這番話,突然回神央求警方救救她,但窗戶狹小,2名員警費盡力氣才救起她。
張女送上救護車前,突然跑到2名員警面前鞠躬道謝,並告知她已打消自殺念頭,也會重新開始,才讓員警放心離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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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尋人烏龍!」宜蘭縣蘇澳鎮一名43歲吳姓男子昨天下午從五結家中開車攜兒前往蘇澳頂寮生態公園,獨自一人下海抓魚,交代7歲兒獨自留在岸上等候,不料過了許久,爸爸都沒回來,兒子心急如焚,被路人發現報案,動員警、消、岸巡人員40多人,大張旗鼓搜尋近5小時,吳男竟在凌晨1點若無其事返回家中;針對男童被獨留岸上多時,警方已通報社會處介入,了解是否需安置或裁罰。
蘇澳警分局馬賽派出所於下午4點24分接獲轉報,一名男子在蘇澳海邊下海捕魚,遲遲未歸,男童阿嬤奔赴現場,吳男的哥哥也從基隆趕回,男童表示,爸爸只說要下海捕魚,沒說什麼時候回來,之後他就待在岸上玩沙,玩累了回到車上休息,等到天都快黑了。
警消人員與第一岸巡總隊等單位於5點40分左右出動大批人馬及橡皮艇搜索,只見岸上留有一雙拖鞋、白色上衣及吳男當時駕駛車輛,卻不見其身影,直到9點仍沒找到人,決定收隊,隔天早上6點再搜尋,家屬得知情況不明朗,心中做好最壞打算。
不料隔天凌晨1點,吳男突然若無其事出現家中「我回來了!」,嚇壞所有人,他還一臉狐疑,得知家人報案協尋驚訝不已,表示有看見岸上疑似在尋人,萬萬沒想到在找自己,請哥哥致電告訴警局人已平安返家,為求謹慎,警方要求吳男接聽,他支吾其詞稱,在岩洞附近捕魚時遇到漲潮,等待退潮才離開,回到岸上發現衣物都不見,只好光著上身、赤腳,徒步走約2.5公里回家。
據了解,吳男多年前和妻子離婚,少有往來,男童由他照顧,老母親住在隔壁,家屬表示,吳男之前就時常獨留男童下海捕魚,「已經不是第一次!」但這次時隔太久都沒上岸,嚇壞所有人。警方於1點30分左右到吳男家中了解,發現吳男答非所問,疑似有精神問題,目前正在釐清中。
警方表示,吳男獨留男童在原地多時,已違反《兒少福利法》第51、97、102條,須接受4小時以上50小時以下親職教育輔導,以及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緩,目前已交由社會局介入,判定其行為是否有涉及遺棄罪。
視障者呂冠霖日前在臉書上po文,敘述自己被要求讓位的經驗,此事在網路上持續發酵,不少網友為呂冠霖抱不平,也有人認為應該廢除博愛座,消弭博愛座被「正義」濫用的亂象。
有網友在呂冠霖貼文下留言說,「博愛座」是殘補式福利思維下的形式平等,將「讓座」變成特定位置和特定族群標籤下的少數義務,引發爭議的「正義」也因此而生。
該網友認為,每個座位都應該是博愛座,博愛座不應該是異質化的標籤或被動的義務,而應該是社會大眾對彼此特殊需求的同理,以及主動讓座的關懷,這才符合「博愛」的本意,也才能消弭「正義」的濫用。
另也有其他視障者分享,因為用手機常被誤會,只好調大音量,讓對方知道自己是用語音手機,因為全盲者外表看起來和正常人一樣,很多人都只看外表,視障者常被誤會,也有網友建議應拿出手杖或殘障手冊或向列車人員反映。
有不少網友認為,現在博愛座好像只有老人敢坐,但很多人的需求並非從外觀就可以察覺,有不少網友認為應該廢除博愛座,還有網友貼出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提出廢博愛座的提案,號召大家附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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