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警遭懷疑在臉書抱怨所屬單位 揚言開槍自殺 22 Sep 07:35 PM 2016-09-22 19:35 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女警朱雅勤遭質疑在臉書粉絲專頁靠北警察抱怨所屬單位。 圖/截自臉書 分享 彰化縣警局員林交通分隊的女警朱雅勤遭質疑,在臉書粉絲專頁靠北警察抱怨所屬分局的績效制度。
朱雅勤表示,她一個一線三的警員,要怎麼證明一篇把罪全部加在自己身上的臉書po文與她無關,不是她發的文。她說,自己「明明是最後知道的第三人」,只是一個無能為力的小基層,如果有配槍的話,這會變成遺書,成為第23個自殺的警員,就為了一個莫須有的罪名。
針對此事,員林分局副分局長謝良典表示,昨(21)日開會確實有提到類似PO文的事情,可是並未針對和追究任何人,當時朱女也沒有在現場,不知道朱女為何會有這麼大的反應,已派其他女警關心。謝良典說,「由於交通隊勤務本來就未配槍,未來短期內若有需要配槍勤務,也會先避免。」
其他同事則表示,可能是其他與會同事聽完長官訓話後,「認為有人在靠北警察發文,導致未來勤務壓力加大,進而將這股怨氣算在朱女頭上,懷疑她與該篇貼文有關。」
靠北警員全文如下:
#829 清倉發現來自三名不同投稿人的三篇投稿一起處理 員林分局分局長換人後,感覺有了新氣象,分局長也挺豪爽,感覺是個挺好人,但不知為何是聽到有人建議或是個人觀感,開始要求分局LINE群組的成員必須更改個人ID為真實姓名或以照片佐證為該分局成員,我想問的是如果不是分局成員能加入這個分局LINE群組嗎?分局LINE群組不是用來公告政令宣導的溝通平台嗎?那為何一定要所屬成員去更改個人ID名稱呢?LINE很方便,傳遞訊息很迅速,也正因為如此LINE被盜用的風險更高,今天只要個人LINE帳號被盜用,很可能群組成員都受害,而且LINE是個人所有帳號,是個人所有,也應該有一定的隱私,只是為了讓公務訊息能更方便的來傳遞,憑什麼要求所有人都必須顯示出個人姓名或照片呢?萬一因此帳號而被盜用試問,是自己的錯嗎?是否真的有必要這樣做? . 我要反應員林分局前分局長針對基層同仁績效評比制度,每個月把交通績效、刑案績效、為民服務等三大類作為評比依據,將基層同仁排名,前10名有獎勵,後10名慘了,這個月的聯合勤教要去報告檢討,還要被排去站路口,說好聽點是為了讓同仁能去爭取榮譽、獎勵,實際上根本是在懲罰,依據數字去評比每位同仁會不會太制式化,有人想要爭取功獎自然會去,但不想要功獎的只要把份內工作做好,不違法、犯紀,只要拿乙等難道不行嗎?警察就是被績效數字搞的四不像,不是每個同仁都想要績效評比,以上所說真心不騙。 . 靠北前分局長律定之績效評比制度,彰化縣已是出了名的難待,現北斗、員林分局又搞個針對基層所做的績效評比制度,針對刑案、交通、為民服務等三大類按比例算積分,分局每個月前10名有獎勵,後10名分局聯合勤教要去報告檢討,並要編排懲罰性勤務,美其名是要同仁多多爭取績效,難道忘記春安績效評比就是因為大家都在玩數字遊戲才廢的嗎?現在搞到都在壓案件,等到適當時間再移送出去,為的就是希望這個月刑案分數不要掛蛋,只求在單位內不要墊底,這種評比跟春安評比有何不同?針對每位同仁用分數來做制度性的評比爽了在上為者,苦的卻是基層同仁,通常這種制度定出來,新任分局長也不會去改,只希望新任分局長能把這種不合時宜的規定給廢除,讓同仁上班的心情不要那麼緊繃,平時勤務已經夠重了,還要評比。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到底是欠公家欠多少,平常被正妹搭訕要Line,我都要考慮一下了。因公務勉為其難的加入群組也就算了,還規定要改名稱,什麼道理麻!
#829 清倉發現來自三名不同投稿人的三篇投稿一起處理
員林分局分局長換人後,感覺有了新氣象,分局長也挺豪爽,感覺是個挺好人,但不知為何是聽到有人建議或是個人觀感,開始要求分局LINE群組的成員必須更改個人ID為真實姓名或以照片佐證為該分局成員,我想問的是如果不是分局成員能加入這個分局LINE群組嗎?分局LINE群組不是用來公告政令宣導的溝通平台嗎?那為何一定要所屬成員去更改個人ID名稱呢?LINE很方便,傳遞訊息很迅速,也正因為如此LINE被盜用的風險更高,今天只要個人LINE帳號被盜用,很可能群組成員都受害,而且LINE是個人所有帳號,是個人所有,也應該有一定的隱私,只是為了讓公務訊息能更方便的來傳遞,憑什麼要求所有人都必須顯示出個人姓名或照片呢?萬一因此帳號而被盜用試問,是自己的錯嗎?是否真的有必要這樣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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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要反應員林分局前分局長針對基層同仁績效評比制度,每個月把交通績效、刑案績效、為民服務等三大類作為評比依據,將基層同仁排名,前10名有獎勵,後10名慘了,這個月的聯合勤教要去報告檢討,還要被排去站路口,說好聽點是為了讓同仁能去爭取榮譽、獎勵,實際上根本是在懲罰,依據數字去評比每位同仁會不會太制式化,有人想要爭取功獎自然會去,但不想要功獎的只要把份內工作做好,不違法、犯紀,只要拿乙等難道不行嗎?警察就是被績效數字搞的四不像,不是每個同仁都想要績效評比,以上所說真心不騙。
靠北前分局長律定之績效評比制度,彰化縣已是出了名的難待,現北斗、員林分局又搞個針對基層所做的績效評比制度,針對刑案、交通、為民服務等三大類按比例算積分,分局每個月前10名有獎勵,後10名分局聯合勤教要去報告檢討,並要編排懲罰性勤務,美其名是要同仁多多爭取績效,難道忘記春安績效評比就是因為大家都在玩數字遊戲才廢的嗎?現在搞到都在壓案件,等到適當時間再移送出去,為的就是希望這個月刑案分數不要掛蛋,只求在單位內不要墊底,這種評比跟春安評比有何不同?針對每位同仁用分數來做制度性的評比爽了在上為者,苦的卻是基層同仁,通常這種制度定出來,新任分局長也不會去改,只希望新任分局長能把這種不合時宜的規定給廢除,讓同仁上班的心情不要那麼緊繃,平時勤務已經夠重了,還要評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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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底是欠公家欠多少,平常被正妹搭訕要Line,我都要考慮一下了。因公務勉為其難的加入群組也就算了,還規定要改名稱,什麼道理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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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義市44歲徐姓男子疑似要找分居的妻子,今天下午持鐵棒到娘家威嚇,41歲張姓妻弟答應帶他去找人,不料徐男就抓狂猛毆,卻被舅子搶下鐵棍,反被痛扁一頓,導致頭部受創,沒有呼吸心跳,消防隊獲報急救,送醫目前已恢復生命跡象。
警方初步調查,徐男有家暴前科,疑似和妻子分居情緒不穩定,今天下午到小舅子家,希望找到妻子,可是按捺不住情緒打人,反被妻舅反擊重傷,全案正由警方調查釐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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