腳踏兩船的下場 前女友偷拍男裸照傳給現任 ( http://udn.com/news/story/7320/2090158 )07 Nov 01:57 PM 2016-11-07 13:57聯合報 記者林伯驊╱即時報導 ( https://pgw.udn.com.tw/gw/photo.php
2016-11-07 13:57聯合報 記者林伯驊╱即時報導
陳男遭前女友睡覺偷拍,傳給現任女友,嘉義地方法院判前女友罰金3萬元。圖/本報資料照 分享
據調查,43歲陳男和35歲的蔡女分手後,在高雄工作認識47歲同事謝女,進而交往,但只要到雲林出差,便和蔡女來往,蔡女竟於今年6月23日凌晨2時和3時,連續傳2張陳男睡覺的臉部、背面露屁股照給謝女。
陳男憤怒向高雄派出所提告妨害秘密罪,另控蔡女偷他6000多元;蔡女承認偷拍,但否認偷錢,最後竊盜部分不起訴,妨害秘密則進行簡易判決,法官認為蔡女竊錄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,處3萬元,可易服勞役,仍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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