遭母同居人撫胸媽媽還幫求情!正妹研究生氣得搬家 25 Jul 06:51 PM 2016-07-25 18:51 聯合報 記者袁志豪╱即時報導 葉姓男子見同居女友的女兒一路從國小長大至就讀研究所,長得亭亭玉立、清秀可愛,竟趁女友不在家,藉機撫胸,新北地檢署依強制猥褻罪提起公訴。圖/報系資料照片
葉姓男子與同居女友交往10多年,看著女友與前夫生的女兒一路從國小長大至就讀研究所,長得亭亭玉立、清秀可愛;他趁女友不在家,先聲稱「給爸爸抱一下」,卻藉機撫胸。女生氣得報警提告,偵訊時葉竟辯稱「我是真心喜歡她的」,新北地檢署今天依強制猥褻罪提起公訴。
49歲葉姓男子是一般公司的職員,與女友、女友女兒同居住在新北市多年,女生從小稱葉為「爸爸」;葉看著女生長大,越看越喜歡,今年2月28日晚間10時許,他趁女友上夜班不在家、女生在客廳看電視時,一起在旁觀看。
葉姓男子見電視節目告一段落,先靠近女生說「爸爸抱一下」,抱了女生後,再說「爸爸幫妳按摩」,結果他一路從肩膀往下揉捏,直到撫摸女生胸部;女生尖叫跑開,他還把人推進房間,表示「要好好訴說對妳的感情」。
女生嚇得衝到自己房間、反鎖房門,致電給朋友求救說「我好害怕」,朋友趕往陪她去報警;偵訊時,葉竟供稱自己不小心愛上女友的女兒,是真心喜歡她,當天早已知道她有月事,不可能侵犯她。葉承認不應該驚嚇到女生,希望能原諒他。
葉的女友得知此事,開庭時竟向檢察官求情,表示葉已經知錯,女生無法接受,氣得搬出家門;葉對檢察官表示,可以接受女生交男朋友,只要女生能在心中為他留下一個小小空間就好,他是真的很喜歡女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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