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齡歧視! 知名電化公司要女員工退休遭罰鍰 15 Oct 09:02 PM 2016-10-15 21:02聯合報 記者鄭惠仁╱即時報導 南部有家知名電化公司要求一名年資25年的女員工退休,被認為年齡歧視,違反「就業服務法」,遭台南市政府罰鍰30萬元。業者不服,提訴訟,台南地院認為有歧視,駁回請
2016-10-15 21:02聯合報 記者鄭惠仁╱即時報導
南部有家知名電化公司要求一名年資25年的女員工退休,被認為年齡歧視,違反「就業服務法」,遭台南市政府罰鍰30萬元。業者不服,提訴訟,台南地院認為有歧視,駁回請求。
這家公司遭女員工指稱,公司主管於2014年間拿員工退休申請表要她填寫,要求她自願退休;但她不願意。後來申請調解,公司表示只是建議,沒有強迫,調解成立。
隔年,公司要把她調其他單位,她不願意調動,公司說結清年資後回聘。她因最近有員工遭結清年資後,重聘時都要調其他縣市,因而表示,願意結清年資,但沒有要退休,沒想到公司發調動通知,不到任就曠職論。
她說,公司「一再建議」她自請退休,經常性的提示要求,有變相強迫接受請求;雖無直接明示以年齡為條件要求勞方離職,但已構成間接年齡歧視。她表示,自己才40多歲,不符合強制退休,公司明顯歧視。
公司否認強迫這名女員工退休,強調是勸誘,而且勸誘符合退休勞工申請自願退休,是公司的自治範疇。
但法官從通知單、主管的談話紀錄及公司的聲明,認為公司已明確訂出日期要這名女員工辦理退休,難認是建議或勸誘退休,駁回公司撤銷罰鍰請求。仍可上訴。台南某公司要求1名年資25年的女員工退休,被檢舉年齡歧視遭罰鍰,公司提訴,遭台南地院駁回。記者鄭惠仁/攝影 分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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